临床事业部:临床监查员(CRA)发表时间:2020-07-10 11:26 临床监查员(工作地点:北京、上海、石家庄、沈阳) 岗位职责: 1、研究单位的筛选; 2、中心立项、伦理委员会的沟通、协助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答辩; 3、与研究中心合同的洽谈; 4、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协助研究者进行医生培训; 5、按照国家GCP,公司SOP,按照不同医院要求制定临床试验用相关表格; 6、督促入组进度,跟踪患者随访; 7、按照确定的临床研究方案实施监查,确保试验能够按时间计划高质量完成; 8、收集临床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临床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 9、及时收集整理试验数据,和研究者沟通质疑数据,提高临床研究质量; 10、按照GCP要求管理临床研究过程及研究用产品和相关文件。 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药学、临床监查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医疗器械临床监查经验者优先。 |